防患于未然 科学应对高龄产妇
2008-1-03 09:35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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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法是:
高龄初产妇应提高自我警觉性,不要“临时抱佛脚”。即在妊娠的初期直到临产,随时都应该意识到可能发生母胎病理性变化的意外,定期到有条件的妇产科进行母胎监护和必要的防治措施。
在临产将近时,应提前住入医院妇产科,具体提前一周或两三周,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切实做好产前监护,必要时及早行剖宫产较为安全。
妊娠期间,经过特定检查,如确诊为严重畸形儿或母体因严重并发症不能继续妊娠,否则危及孕妇生命者,应当机立断,中止妊娠;如果妊娠后期,胎儿没有致命畸形且有存活的可能,应提前行剖宫产术,可确保母婴的安全。
高龄产妇的危害主要是在怀孕后合病症增加,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妊娠高血压疾病发生率会增高,妊娠期糖尿病会增加,根据我们长达22年的研究表明:高龄孕妇早产,(婴儿)出生体重比较低的发生率会增高,另外高龄产妇因为怀孕的时候年龄偏大,卵子分裂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染色体的一些异常,就是胎儿有染色体类疾病,也就是先天缺陷的机会明显增高,所以我们国家在制定产前诊断这个法规的时候,特别指出35岁以上的孕妇应该在怀孕以后做一个产前诊断,判断胎儿有没有染色体疾病。
另,目前有研究表明:曾经有过妊娠高血压病的孕产妇,在日后绝经期后,有可能患有高血压病的机率大为提高,且从统计学数据来说,有相当的相关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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