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搭档”和“脑白金”广告被判违法
2008-2-18 16:25 作者: webmaster 来源: 人民网-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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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监局在今年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中指出,“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和“脑白金胶囊、口服液”,因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及获奖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的虚假广告被判定违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决定,对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竭胶囊”、河南新乡同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清参芪花粉片”、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骨莲胶囊”、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友冠心丸”等五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全自治区辖属范围暂停其销售。
浙江省药监局则决定,对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陈李济)咳喘顺丸”、陕西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龙咳喘胶囊”、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蛾苓丸”、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斛夜光丸(黄金视宝)”等五种药品,在浙江全省或省内部分地区暂停其销售。
《健康时报》 (2008-02-07 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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