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医院膝伤诊断证明“左右不分”

2008-2-19 14:50    作者: webmaster    来源: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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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法院在审理过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后,发现清河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不规范,于是向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加强对所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教育。日前,该委员会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做出了多项改进措施。

  2006年12月,闫女士在海淀区毛纺东路被彭先生驾驶的小客车撞伤。交管部门认定彭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闫女士到海淀区清河医院就诊,该院在门诊手册中记载闫女士为左膝损伤,却在诊断证明中记载闫女士为右膝损伤。案件审理中,彭先生持闫女士的初诊诊断证明复印件到清河医院要求出具证明,闫女士的主治医生未审阅X光片、病历,也未对伤情进行复查,就在闫女士右膝损伤的证明上加盖了该院印章。

  此后,闫女士再次到清河医院要求确认伤情,该院主治医生在审阅X光片、病历,并对伤情进行复查后,又出具了闫女士为左膝损伤,右膝损伤系笔误的证明。

  海淀法院民二庭在审结此案后发现,清河医院在书写病历、出具诊断证明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处,于是向其主管部门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委员会加强对所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职业教育及法制教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将病历书写纳入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考核范围等。

  接到司法建议后,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立即责成专人进行调查,并对清河医院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随后,在本系统内完善了相关规范及考核制度等措施。(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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