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应慎对中航的收购诚意

2008-3-03 16:33    作者: 王飞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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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航董事会高调否决中航的收购方案后,中航有限正式作出回应,并于1日晚间发布《关于〈关于投资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的进一步公告》称,中航有限对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始终抱有极大的诚意,并邀请东方航空尽快与中航有限就建议中股权和业务合作的各项细节进行讨论,以确定最有利于各方利益的最终方案并进而推进其实施。   

  中航有限的这番表态是针对2月26日东航董事会宣布不再考虑中航方面的收购提议而提出的。作为此次事件的第三方,新加坡航空也表示其对东航每股3.80港元的收购要约仍然有效。   

  东航至今未与中航方面接洽   

  针对东航对合作诚意的质疑,中航有限称(方案)是在进行了慎重研究和充分论证之后做出的。“在确定入股价格时,我们充分考虑了东方航空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东方航空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航”)进行战略合作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在确定东方航空与中国国航全面业务合作框架时,我们仔细研究和分析了东方航空和中国国航各自的枢纽建设、航线网络、运力安排和货运业务等各方面的实际营运状况。在评估开展全面业务合作可能带来的协同效应时,我们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过了仔细和审慎的测算。在确定交易结构时,我们充分考虑了双方的组织架构和股权结构,并从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信息披露等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可能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   

  中航有限同时还认为,东方航空董事会之所以做出不接受中航的收购,是由于双方尚未有机会就合作建议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所致。据本报记者了解,迄今为止,双方并没有就收购细节进行过任何洽谈。   

  新航不提收购价坚持原方案   

  作为事件中的“关键方”——新加坡航空公司也正式表态,称其对东航每股3.80港元的收购要约仍然有效。新加坡航空发言人Stephen Forshaw表示,公司对东方航空资本重组的提议仍然有效,与2007年9月份宣布的以及2008年1月份提交给股东的提议完全一致;目前并未发出新的收购提议。   

  Forshaw表示,他们期待着与东方航空就促进双方在该提议上的共识继续进行讨论。对于东方航空来说,时间仍是一大问题。不过,他们希望东方航空股东意识到,该收购提议是公平合理的,并将有利于帮助东方航空迅速重组。   

  在东航向新加坡航空及新加坡政府投资机构淡马锡以每股3.8港元的价格定向增发建议在2008年1月8日被少数股东否决之后,中航有限于1月18日向东航提交了合作方案,方案要点包括中航有限将取代之前新加坡合作伙伴的位置,以每股5港元的价格认购东航股份。东航在1月21日宣布收到该方案并进行研究。   

  但在2月26日的公告中,东航表示拒绝中航方案,主要原因是中航没有诚意。   

  分析人士认为,下一步东航可能将酝酿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东新合作方案。不过,由于中航出价远远高于新航的3.8港元,股东大会再次获得通过的可能性也不会很大,而且即使股东大会上通过,国资委也不可能会予以批准,因为这涉及到贱卖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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