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国银行,2008年3月19日人民币交易美元对人民币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兑7.0648人民币,所以
2008年4月份进出口货物关税率计算将按1美元=7.0648人民币。
根据2008年滑准税新政,采用固定从量关税的进口棉完税价零界点为73.10美分/磅,望有进出口业务和
纺织企业注意。
按照海关总署2005年10月31日公布的2005年第53号公告,每个月进出口货物所征收货物税率所适用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简称中行折算价)。其中,人民币对港元、美元、日元和欧元的中行折算价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前一日的收盘价相同。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19时起我国开始实行浮动制度,当日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