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获假币面额近6亿 追究反假币失职干部责任
2008-6-20 07:55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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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每年750万元奖励举报
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徐文海介绍,目前我省反假币工作进入了由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阶段。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反假币工作,省领导多次就反假币工作做出批示,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反假币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公安机关大力支持。
针对目前我省假币犯罪形势仍较严峻的情况,根据省领导和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梁伟发等领导的批示精神,全省加大力度综合整治假币犯罪,为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民生,建立了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假币犯罪。省政府于2007年12月出台了《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从2008年起在省财政每年安排75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由省公安部门对假币犯罪的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按不同贡献予以金额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据介绍,《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捣毁出售窝点4个、印制假币窝点1个、破获持有假币案2宗。
假币泛滥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省纪委常委毛荣楷昨天介绍,我省个别地方之所以假币泛滥,就是部分地区的个别党员干部对反假币认识和工作不到位,极个别还直接参与制造和贩卖活动,对这些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为此,省纪委已经出台了《关于追究党员、干部在反假币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明确对全省党员、干部反假币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进行责任追究。
省综治委处长邱伟称,反假币工作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专项斗争,根据省纪委出台的文件精神,省综治委将努力落实责任制,对反假币工作不力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假币泛滥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省公安厅针对反假币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制不落实,部门协作力度不够,举报奖励低、兑现慢等问题,推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于去年12月印发了《广东省公安机关反假币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反假币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反假币工作的深入开展。
举报制贩假币最高奖励20万
徐文海称,通过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我省制贩假币犯罪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今年1至5月,全省共查获印制假币窝点2个,同比减少50%,查获假币成品、半成品1.3亿元,同比减少8.3%,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同比增加77.8%,有力地震慑了假币犯罪分子,维护了国家金融秩序。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防骗意识,掌握一些鉴别假币的知识,防范不法分子在公共场所用假币换真币骗取财物,识破骗局,避免上当。同时,要注意可疑人员和贩卖、持有假币的非法活动,发现犯罪及时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公安机关同时严正警告假币犯罪分子早日悬崖勒马、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银行会不会流出假钞?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不能保证一张没有”
本报讯 柜员机流出假钞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对此,业内人士有何说法?昨天,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被媒体问到“金融机构会否流出假钞”的问题时称,他也在媒体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理论上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但“不能保证一张没有”。
匡国建解释,金融机构内部对从业人员的要求非常严格,平时也经常进行辨别假币的培训,对一些违反内部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绝对严肃处理。犯罪分子的伎俩很多,有时就通过柜员机存款等方式,进入金融机构里面,“存款机有自动辨别功能,但机器不一定就万无一失。”
匡国建称,金融机构肯定不会有意将假钞拿给群众,但无意中发生的可能会有。使用者应该具备起码的反假币意识,收到可疑的钱币时,可以要求更换。
他还说,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些金融机构存在流通假币的行为,可向人民银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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